2020-06-01 10:08:07
来源: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在烟台工贸技师学院基础上设立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鲁政字〔2020〕48号)。随着学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弘扬“厚德明礼,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增强广大师生凝聚力和归属感,烟台文化旅游学院于近日正式启动校歌(词曲)征集活动。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是山东省“十三五”时期在技师学院基础上建立的第一所文化旅游类职业高等学校,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旅游局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山东省金蓝领人才培训基地、山东省全域旅游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工匠孵化基地、山东省文明单位和中国鲁菜学府等称号。
征集活动面向全校师生、国内外校友、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歌词要求简洁明快,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的历史渊源、办学特色、人文精神、师生风貌。校旗要求寓意深刻、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传播效力,能够反映学校的理念、特色与发展态势。
一、组织方
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校友,欢迎其他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三、征集时间
2020年6月1日—7月15日。
四、征集要求
(一)歌词创作充分反映学院文化底蕴、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简洁凝炼,意境高雅,朴实自然,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蕴含语言文字的韵律美,且便于记忆和传播。
(二)歌词篇幅适中,易于传唱,节奏明快,朝气蓬勃,以齐唱、合唱风格形式为主,作品时长5分钟左右。
(三)歌词和曲谱可一人创作,也可合作创作;合作创作需标明各自作者姓名。
(四)校歌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并应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投稿要求
(一)作品包含内容:歌词、曲谱(如附试唱录音更佳,音频为mp3格式)、作者姓名及简介、作品释义等。
(二)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所有作品请注明著作权申明。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
(三)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被采用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五)投稿邮箱: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第一轮入围方案评选
学院成立专家组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初审,由专家投票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入围作品学院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二)征求意见
在获奖的曲谱、歌词作品中分别选择三件优秀作品,根据师生和专家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后在校园网上发布,公开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和建议。
(三)作品采用及发布
根据师生和专家意见,报学院研究决定采用作品。采用的作品将在校园网上发布。
季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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