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10 14:36:48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2月10日讯(记者 薛玉兰 通讯员 范文波 张晶)12月8日下午,随着法槌落定,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一模拟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之规定,依法公开审理的一起故意伤害罪一案,在同学们精彩的演绎下,让同学们对法律肃然起敬,沉浸式学以致用。初一360余名学生共同观看了庭审的全过程,初中政教处主任宋新丽主持并讲话。
案例接地气
本校学生陈某明,在校门口因骑车撞倒同校学生钱某华,遭到钱某华及其同学顾某东殴打而入院治疗。本届初一模拟法庭以“新近发生的身边事”为案例,不论是时间拟定,地点设置上都非常的接地气,给同学们十足的代入感。
沉浸式教学
利用这一刑事案件, 在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后, 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一年级的同学们还原推演了该案的发生并进行了庭审。法庭调查、答辩、指证、质证,通过逼真翔实的模拟审判以及同学们精彩的演绎,将一个真实的庭审现场呈现在大家面前。
法律就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并与每个人息息相关。通过现场观摩,同学们对法律的庄重、威严、公平、公正肃然起敬,对很多课本上的概念也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以用促学
“每年12月份是烟台外国语实验学校的法治教育月,今年,学校开展了宪法网上答题、宪法诵读、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等活动,创新并丰富了实践形式,既符合青少年发展的需求,又紧密贴合我们的政治教学内容。”宋新丽主任介绍说。
模拟法庭每年开庭一次,如今已是第十届。作为学校法律实践性教学的重要方式,少年模拟法庭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案情分析、角色划分、法律文书准备、预演、正式开庭等环节模拟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及仲裁的过程,充分调动了同学们对于法律学习的积极性与创新性,提高了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薛玉兰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